山东法制传媒网:(程天宇)为切实筑牢未成年人道路交通安全防线,从源头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守护青少年平安健康成长,3月3日,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法治副校长走进辖区第三小学学校,以“室内课堂+户外实践”双模式,为返校学生们送上一堂生动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专题普法课。
“室内课堂”学法律,安全种子种心间
“同学们,谁知道过马路时要牢记哪七个字?”讲座在互动问答中拉开序幕。法治副校长以精心制作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小学讲座PPT为教材,围绕“步行安全、骑行安全、乘车安全、认识交通标志、案例分析”五个核心板块,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孩子们听得懂、记得住的生活常识。
法治副校长在课堂上着重讲解了与小学生息息相关的法律“硬杠杠”:“走路要走人行道,过马路要一停二看三通过”、“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自行车”、“乘车时,安全带就是生命带,12岁以下的小朋友不能坐在副驾驶位”。通过真实案例剖析,一张张事故现场图、一串串警示数据,让孩子们深刻认识到闯红灯、在马路上追逐打闹、违法骑行等行为的严重后果,明白了“遵守交通规则,就是尊重生命”的朴素道理。讲座还设置了趣味问答环节,同学们争相举手,在互动中巩固了“红灯停、绿灯行”、识别禁令标志等知识。
“户外课堂”践真知,联动护学保平安
理论入脑,实践入心。放学时段,普法活动从课堂移至校园门口。法院联合汪清县交警大队设立临时“马路安全实践点”,干警与交警化身“校外安全辅导员”,开展沉浸式实景普法。
法院干警结合案例,告诫同学们不仅要自觉守法,还要提醒家长拒绝酒驾、佩戴头盔,交警现场演示标准的交通指挥手势,讲解大型车辆盲区的危险性。
随后,法院干警向接送学生的家长和同学们发放普法宣传单。传单以生动图画搭配“行人、乘车、骑行”分类法律知识点,兼具趣味性与实用性,成为可随身携带、带回家的“安全手册”。法院与公安联动发力、同向护航,真正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普法效应。
此次“室内宣讲+户外联动”普法活动,将法治的种子播撒进少年儿童的心田。下一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将持续深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深化与学校、家庭、职能部门的协同联动,织密织牢未成年人交通安全防护网,以司法之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供稿: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