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相根 刘玉凤 郭金钟)新春佳节将至,吉林省延边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却收到了一份“特殊”的起诉状。
金某称其母女二人自2021年入住某小区回迁房,一直受到噪音影响,期间经社区和派出所协调均无果,持续的噪音影响使金某抑郁症复发,并导致其女儿也得了抑郁症。起诉要求楼下停止噪音并支付母女二人治疗抑郁症的费用、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
住有所居,居有所安。和谐稳定的居住环境是保障群众身心健康、不断增强生活幸福感的基础。随着城市建设发展,噪音问题在高层住宅、人员密集的小区普遍存在,成为群众反映强烈、高频的民生问题。
噪音问题应该如何处理?在这个案件中,金某起诉楼下制造噪音并提供了录音。可站在法官的角度,就必须考虑得更多。录音的指向性是否明确,能否确定噪声的具体来源;噪声产生的时间段、音量和频次如何,是否已超过日常生活的合理范围;产生的噪音是否在金某母女二人的容忍义务范围内;案件是否需要启动鉴定程序?
案件裁判易,矛盾化解难。春节本是家人共享团圆、休憩放松的日子,深夜噪音不仅打扰正常休息,更易引发和加深邻里矛盾。腊月二十六这天,法官与业主委员会人员一起来到双方当事人家中,在送上新春祝福的同时,对这场噪音引发的纠纷再次开展“背靠背”疏导工作。
在法官找到业主委员会时,业主委员会人员也表示“他们的纠纷我们已经处理过很多次了,社区的也来、派出所的也来,都解决不了,这不就起诉到法院了”“要我说,这点小事真是太浪费社会资源了”。群众利益无小事。在法官心里,这一趟无论如何也要来。有些事只有我们做了,双方心里的结才好打开,矛盾才易化解。也许只有我们来了,心里的担忧才能短暂地放下,才能让当事人过个好年。
“在我们厨房的位置,总是半夜响起咚咚咚敲墙的声音,根本没法休息,我女儿实在受不了,已经搬出去住了。”金某有她的难处,长期休息不好再加上身体健康问题,对她的正常工作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楼下是一位老人常年居住,家里人口并不复杂。“我是烈士家属,做不出来那样的事。”老人说,快过年了,刚把身有残疾的儿子接过来,从来没有半夜敲过墙。
轻声举止不打扰他人是每个人都应当遵守的社会公共道德,也是邻里和谐的基本要求。邻里生活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友善相待的原则,纠纷的解决往往也更需邻里之间多一分理解、多一分包容。法官耐心地劝导着。
安居方能乐业,邻和方可心安。友好和睦的邻里关系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也是法院处理邻里纠纷的最大期盼。最后,法官将《优化居住环境倡议书》送到了双方当事人手中,并在电梯和小区内15个单元门上粘贴了《优化居住环境倡议书》,倡导邻里和睦相处、弘扬文明邻里风尚,保障群众安居权益。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延边铁路运输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做实定分止争。聚焦民生,期望以倡议书春风化雨,架起民生连心桥。以司法温度护航新春祥和,以文明公约共筑和谐家园,让法治力量走进千家万户。
供稿:吉林省延边铁路运输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