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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争执闹离婚 法院调解续温情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群 魏茂东)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巧用“先行调解+情感疏导”工作模式,成功化解一起长期积怨引发的离婚纠纷,让原本闹僵的夫妻重归于好,为维系家庭和谐稳定注入司法温情。
 
    原告田某某与被告夏某某于1993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女儿。夫妻二人携手走过多年,起初感情和睦、家庭美满。但随着生活琐事的累积,两人在育儿观念、家务分担等方面分歧渐显,争吵日益频繁,感情裂痕也随之扩大。2021年,田某某突发脑溢血,生活自理能力受到影响。让田某某倍感寒心的是,在此期间夏某某未能尽到照料护理的责任,这也成为压垮这段婚姻的“最后一根稻草”。2026年1月,满心失望的田某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家事审判理念,第一时间启动先行调解程序。考虑到家事纠纷的特殊性,法官没有急于作出裁判,而是先分别与双方进行“背对背”沟通。法官耐心倾听田某某的委屈与愤懑,也细致了解夏某某的难处与顾虑,引导双方放下对立情绪,理性看待婚姻中的矛盾。
 
    在双方情绪逐渐平复后,法官又组织“面对面”调解。调解现场,法官从两个女儿的成长需求切入,结合家庭责任与法律规定释法说理,引导夫妻二人换位思考,回忆过往的温情点滴。经过法官的悉心疏导与耐心劝解,夫妻二人终于打开心结,坦诚沟通。夏某某认识到自身不足,当场表态会好好照顾田某某,承担起家庭责任。田某某也选择放下过往芥蒂,给彼此一个修复感情的机会。最终,二人当庭签署和好协议,这场离婚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家事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此次调解是江源林区基层法院践行“枫桥经验”、深化家事审判改革的生动实践。法院创新运用“情感+法律+家庭”调解模式,整合多方力量,推动家事纠纷源头化解。下一步,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坚守司法为民初心,秉持调解优先原则,用有温度的司法服务化解家庭矛盾,守护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坚实法治力量。
 
    供稿: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