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辛雨)“去年的玉米收成不错,今年种地又有盼头啦!”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的调解室内,原被告双方你一言我一语地聊着冬日里的农事收尾,氛围十分融洽。很难想象,就在不久前,这两家人还因一起交通事故争执不休、剑拔弩张,邻里关系一度降到冰点。是什么让双方之间的关系发生了转变?
事情要从一场交通事故说起:当时,肖某驾驶一辆无号牌三轮车在村间小路上行驶,四岁的小女孩王某突然从路边院子里跑了出来,肖某猝不及防,三轮车与王某发生了轻微刮碰。事故发生后,王某被迅速送往医院检查,虽无大碍,但女孩母亲心疼不已,提起此事便忍不住落泪:“我闺女躺在病床上喊‘妈妈我疼’,我的心都在滴血!”
而肖某则满是委屈,他无奈地表示:“交警认定是小孩一方负主要责任,孩子是突然窜出来的,我根本没有反应时间,可是现在对方让我全额赔偿好几万,这太不公平了!再说我本身是残疾人,家里经济条件也不好,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
其实,这场事故事实清晰、责任划分明确,经过证据核对,确定事故造成的损失并不大,即便通过法院判决,肖某所需承担的赔偿金额也仅有几千元。双方之所以闹到对簿公堂的地步,核心在于彼此都没能认识到自身在事故中的过错,心中的委屈与不服难以释怀。
承办法官在了解情况后敏锐地意识到,单纯的判决只能解决赔偿问题,却无法抚平双方心中的隔阂。如果不能化解根源矛盾,不仅双方当事人难以满意,也无法让他们从事故中吸取教训,日后邻里关系恐怕会愈发紧张。
“我们去村里再给调一调吧!”为了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法官决定上门调解。
此后,法官先后组织了多次调解,拨打了数十通电话耐心劝说,还多次顶着寒风、冒着严寒下乡走访。其间,法官积极动员女孩的姥姥、肖某的妻子和二姐夫,以及村主任等多方力量参与调解,从邻里情分、法律规定、责任认定等多个角度,向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明利害。
一次次的真诚沟通,一遍遍的耐心疏导,终于渐渐融化了双方心中的坚冰。女孩的父母慢慢认识到,自己对孩子疏于看护才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他们愧疚地表示:“以后一定会照顾好孩子,再也不会让这样的意外发生了。”而肖某也深刻吸取了教训,他坦言:“村路行人多、情况复杂,以后开车一定会加倍谨慎,放慢车速。”最终,肖某当场履行了合理的赔偿义务,双方握手言和。
一直以来,柳河法院始终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用脚步丈量民情,用真心化解矛盾,以一次次暖心的调解、一个个公正地处理,为群众排忧解难,向社会传递司法温度。(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