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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皮堵路又堵心,法官拆“墙”不拆情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宇亭)邻里之间本应和睦相处,可因一段通行道路,王某与李某两位邻居却闹上了法庭,甚至走到了强制执行阶段。近日,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通过调解依法执结此案,还化解了邻里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基本案情
 
    据悉,王某与李某是多年邻居,王某日常通行需经过李某家门前道路。然而,李某因希望将自家院子面积扩大些,便在该道路上放置铁皮墙进行围挡封堵,铁皮墙超出了其土地使用权范围,这直接导致王某无法正常通行,损害了其相邻权。多次沟通无果后,王某无奈将李某诉至法院,请求拆除铁皮墙。法院经审理,依法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但判决生效后,李某并未履行拆除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首先对案件情况进行了细致分析。考虑到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李某邻里关系本就紧张,且双方年纪都较大,若直接采取强制拆除措施,极有可能激化矛盾,引发更严重的冲突,不仅无法顺利完成执行工作,还可能对邻里关系造成不可逆的伤害。
 
    为妥善解决问题,执行法官先来到王某家中,耐心倾听其诉求和想法,并结合实际情况,为恢复其相邻权提出了几种替代解决方案。但王某态度坚决,坚持要求拆除铁皮墙,不愿接受其他协商方案。
 
    面对这一情况,执行法官并未放弃,而是将工作重点放在缓和双方矛盾、修复邻里关系上。法官主动邀请双方所在村的村干部、被执行人李某的诉讼代理人,一同前往李某家中。在现场,法官先是认真倾听李某的顾虑和想法,随后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一个小时的释法说理,让李某清楚认识到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法律后果,以及相邻权保护对邻里生活的重要意义。同时,村干部也从邻里和谐的角度出发,耐心劝解双方,希望彼此能互谅互让。
 
    在执行法官、村干部和诉讼代理人的共同努力下,李某最终转变了态度,同意拆除铁皮墙。随后,执行人员当场对铁皮墙进行了拆除,困扰王某多日的通行问题得以解决,案件顺利执结。
 
    执行心得
 
    相邻权纠纷执行案件看似小事,却直接关系到群众的日常生活,这类案件不能简单地“一执了之”。在执行过程中,既要严格依法办事,维护法律权威,确保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又要充分考虑案件的实际情况和当事人的情绪,融入多元解纷理念,借助村干部、基层法律服务者、人民调解员等多方力量,帮助当事人打开心结、化解矛盾。只有这样,才能在法律权威与人文关怀之间找到平衡,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