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利 许伟红)郑州市某设备有限公司称无财产可供执行赖账,执行干警在查公司账簿资金流水时发现有转移财产情况,4月29日,河南新郑法院执行局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涉案公司展开强制搜查,通过司法震慑,促使被执行人履行9万余元还款义务,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郑州市某设备有限公司于2023年向原告河南某电气有限公司购入电气设备,拖欠9万余元货款,在约定时间没有及时还款,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将郑州市某设备有限公司起诉至新郑法院,法院判决郑州市某设备有限公司偿还河南某电气有限公司拖欠货款及利息,后因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新郑法院执行局对郑州市某设备有限公司送达报告财产令和执行通知书,并对被执行人账户、房产及土地等财产进行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
近日,申请执行人向新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认为被执行人有转移财务资金的迹象。4月29日,该院执行局副局长许伟红带领执行干警对郑州市某设备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搜查,在向被执行人示明身份及来意后,执行干警依法对其财务部门展开搜查。在仔细翻阅该公司账本后,发现被执行公司经营正常且经营资金流入法定代表人私人账户,有转移财产情况,当即要求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到现场。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到达现场后,仍存有侥幸心理想拖延执行,执行干警果断将其与财务人员拘传到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对被执行公司账簿审查,发现公司经营正常且经营资金流入法定代表人私人账户,有转移财产情况,涉嫌拒执,执行干警以此为突破点普法教育并拘留施压,吴某感受到强大法律威慑,主动表示想和申请执行人再谈一谈。申请执行人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对双方进行耐心释法明理,组织双方进行谈判,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吴某当场将9万余元欠款打至申请执行人公司账户,案件顺利结案。(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