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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保全促调解 群众利益有保障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迪丽努尔 吾尔尼沙)诉前保全作为解决纠纷的重要前置手段,以“保全促调、保全促执”为核心,创新构建覆盖“诉前、诉中、执前”全流程的保全机制,通过科技赋能、多元协作、精准施策,有效推动案件高效处理,在司法实践中取得显著成效。近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利用诉前保全成功调解一起标的为287万的借款合同纠纷。

  基本案情

  A公司向B公司借款2878127.3元,B公司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履行偿还义务。A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要求B公司还款。同时A公司为了保障权益,防止B公司财产转移,避免出现执行难题,遂向岳普湖县人民法院申请对B公司的财产进行诉前保全并出具了某保险公司提供担保的保函。为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降低财产转移风险,立案庭第一时间对被申请人B公司厂房设备及其他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为纠纷化解筑牢财产“防火墙”。

  发现财产被冻结后,被告B公司负责人慌了神,主动联系了A公司,表达了调解的意愿,最终在立案庭法官的主持和调解下,双方达成分期给付调解协议,A公司按约申请解除了对B公司的保全措施。截至目前,B公司已向A公司还款2878127.3元,该案件在“保全先行锁定风险,调解同步化解心结”的机制下圆满落幕。

  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可以在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诉前保全与调解的深度融合,是司法改革回应群众期盼的生动实践。它用“保全”的刚性守住权益底线,用“调解”的柔性抚平矛盾褶皱,让司法不仅是“定分止争”的裁判,更是“排忧解难”的助力。本案中,岳普湖县法院将诉前保全的“硬措施”与温情调解的“软服务”深度融合,为群众权益保障开辟新路径,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诉前保全工作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也为优化区域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将不断优化诉前保全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形成一套高效、便捷的诉前保全机制。加大财产保全力度,致力于缩小审执立案“进口”扩宽纠纷源头化解“出口”减轻群众执行诉累,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