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侯森 申芳芳 周光辉)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邻居间也有闹矛盾的时候。近日,在东阿县新城街道某小区的邻居就因管道漏水引发了矛盾纠纷。
甲某与乙某是该小区上下楼的邻居。某一天,乙某发现家中卫生间上方管道漏水,影响其正常生活。于是便上楼与甲某理论,但多次协商无果。无奈之下,乙某便前往新城街道“新想事成”调解室申请人民调解。?
在接到调解申请后,专职人民调解员刘德鲁第一时间便来到现场。他发现乙某家中卫生间上方管道漏水,不仅影响其正常生活,而且如不及时进行维修,将会造成更大的损失。随后,刘德鲁便联系到楼上住户甲某。甲某表示,房子是新交付的,管道漏水应当找开发商维修,不应该自己负责。
了解完事情的经过后,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刘德鲁将双方当事人带到调解室进行调解。刚开始,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刘德鲁当即对双方进行安抚、劝说,经过耐心细致地跟双方算细账、列依据、摆事实、讲道理、谈感情,双方的态度也缓和了下来。甲某此时也认识到,如放任自家的卫生间漏水给他人造成了损失,肯定是要赔偿的。于是,甲某当场便表示,自行购买水暖零件尽快修缮。在此基础上,乙某也做出让步。表示只要甲某维修好管道,便不再追究损失赔偿。至此,这场因管道漏水引发的邻里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原本产生矛盾的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员的巧妙调解后,握手言和,重拾邻里之情。
本案纠纷所涉及的是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如果不能妥善解决,很有可能激化矛盾。调解员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让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个人意见,了解事实,分析争议焦点,对症下药,提出合理的调解建议,耐心细致地进行引导,进而成功达成协议,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山东东阿县新城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