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宋娟娟)近年来,随着大陆地区和台湾海峡两地经贸、人文往来日益紧密,越来越多的民事行为和经济活动需要通过公证予以固定和证明。办理涉台公证的申请人也越来越多,最近,临邑县公证处办理了多项企业和台湾地区因贸易合作需要出具相应涉台公证书的公证业务。
由于涉台公证书特殊性,大陆出具的公证书在台湾地区是不能直接使用的,大陆公证机构出具发往台湾使用的公证书时,需先将公证书副本一份寄往省公证协会,并由省公证协会审核后寄往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用于当事人在台湾地区办理公证书的核验手续,核验正副本准确无误后公证书才可以在台湾使用。随着双方业务往来的增多,公证业务办理流程也越来越快,效率也越来越高,为当事人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在今后的公证工作中,临邑县公证处继续充分发挥公证法律优化营商环境的作用,积极促进法治护航县城营商环境的发展,为临邑的经济作出更大的贡献!(临邑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