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于2017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加强对《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工作,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要求,城东街道以机关干部学习例会为平台,组织开展《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专题学习活动。
城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芦晓卿紧紧围绕《条例》的重要意义、立法精神、基本定位和实质内涵进行了宣讲,并对《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作了进一步强调:要求街道各部门、各社区积极行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切实将《条例》宣传与“八五”普法规划落实相结合,创新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推动辖区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为城东街道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氛围。
此次《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专题学习活动,明确了街道各站所普法宣传工作职责,为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推进街道法治建设走深走实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淄博博山区司法局城东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