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冯志强)近年来,枣庄市中区司法局主动担当作为,发挥职能优势,紧紧围绕“看得见法治元素、听得见法治声音、获得到法治服务、受得到法治保障”的目标,扎实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以法治之力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
一是坚持“软硬兼施”,夯实乡村振兴法治堡垒。持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司法所一体化建设,统筹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功能,实现资源共享,不断提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软硬件建设水平,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建立完善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着力提升法律援助保障水平与服务质量,持续扩大法律援助受益面,为弱势群体实行“应援优援”。
二是充实“法律智囊”,注入乡村振兴法治动力。不断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把关、参谋、智囊”作用,组织全区77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定期深入村(社区)“坐诊把脉”,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对各村(社区)进行“法治体检”,打通服务基层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持续推进“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助力乡村振兴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三是织密矛盾化解网,筑牢乡村振兴法治防护墙。坚持以区、镇街、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组织全区477名专兼职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素质,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效能。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整合“小红伞”妇女儿童维权调解室、“老兵”军人军属调解室等特色品牌调解室,运用法理情化纷止争,为乡村振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是坚持普治并举,传递乡村振兴法治正能量。扎实推进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建设,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先后打造省级法治文化示范基地1个、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27个,唱响乡村振兴“主旋律”。统筹普法资源,定期深入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打造新时代基层法治建设的“扬声器”。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截至目前,全区共有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国家级2个、省级9个、市级72个。(山东枣庄市中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