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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阿县司法局姜楼司法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庆利,孙晓云,梁锡芝)党的二十大以来,东阿县司法局姜楼司法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动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新时代大调解大格局,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续写和谐稳定的社会大局、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做出重要贡献。
 
    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夯实重点抓排调
 
    人民调解组织是实现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工作基础,人民调解员是实现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力量。姜楼司法所高度重视人民调解组织与队伍建设,一方面积极落实打造以新村为单位的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另一方面严格选拔一批有一定文化水平、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地缘、人缘优势,尽最大可能把矛盾纠纷消灭在初始状态,化解在基层一线,力争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全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力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目前,姜楼镇共1个镇级调解组织、6个村级调解组织、1个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共8个调解组织。共49名调解员,其中姜楼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有调解员9人,村居调委会共40名调解员。2022年以来,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02次,成功调整矛盾纠纷157余起,预防矛盾纠纷133件,涉及金额共27万余元,其中成功调解11其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78次,成功调解矛盾纠纷30余起。
 
    打造全国民主示范村,规范建设树标杆
 
    2018年3月份,姜楼镇陈店新村被司法部、民政部确定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陈店新村先后获得“聊城市先进党支部”、“聊城市百强村”、“山东省村镇建设明星村”、“市级文明村镇”、“山东省森林村居”、“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等荣誉称号。
 
    陈店新村被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以来,更加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营造浓厚的民主法治氛围。经过长期努力,村民爱国守法意识不断增强,村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思维不断牢固,为建设美丽乡村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础。村内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定期将村务、财务、政务向全体村民公开、公示,并以建设文明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村为目标,制定“村规民约”,严格执行选举制度、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积极推进村民自治、依法治理,村民的法治意识和守法意识增强,法治建设取得了较大进步。
 
    落实“两人”培育工程,稳固乡村建设根基
 
    2021年5月,姜楼司法所按照局机关、镇党委、政府指示,以自然村为单位,每自然村培育1名“法治带头人”,共选拔出“法治带头人”35人。7月,按照程序严格筛选出18名“法律明白人”。后经过积极探索和不断完善,2022年8月,将35名“法治带头人”、18名“法律明白人”调整为6名“法治带头人”,24名“法律明白人”。以新村为单位,每个新村1名“法治带头人”,4名“法律明白人”。
 
    姜楼司法所积极总结“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中的经验做法,着力培育和树立一些先进典型人物,比如“爱管闲事的法治带头人--赵云德”、“一位不平凡的法律明白人—冯正召”,让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领其他“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及广大群众投身法治建设,热心服务社会,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的良好舆论氛围。“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通过法治讲座、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形式,向村居群众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知识,营造了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自该项工程开展以来,姜楼“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共开展法治宣传20余场,受教人数达到1000余人次,开展法制讲座10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40余次,排查矛盾纠纷200余次,成功调解矛盾纠纷60余件。
 
    优化调解衔接联动,发挥合力共治优势
 
    姜楼司法所率先开启司法所与基层法律服务所两所共建模式,联合办公模式,合用场地、合力调解。一方面,两所共建能将法律服务落实在实处。近年来,我市开展“一乡镇一团队,一村居一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程,通过两所共建共管,让法律顾问真正“顾”到村。司法所在强化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管理、业务督导的同时,提供支持,强化帮扶,让法律服务所工作融入到司法服务体系之中,相互配合,携手共进。另一方面,在共同参与调解工作时,两所始终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法律服务的重点,让全体人员参与调解,化解纠纷。两所携手在辖区开展全天候的法律服务工作,遇到问题共同参与、共同调处,把矛盾吸附在当地,问题化解在基层。
 
    姜楼司法所与姜楼派出所联合成立了“警民联调”行政调解工作室,将110接到的非案件类纠纷、具备调解条件的纠纷类治安案件和警务工作中发现的各类民事纠纷转交到调解室处理,巧妙化解社会矛盾。在具体操作中,首接民警做好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将属于“警民联调”调处范围的警情及时推送至调解室,调解员在吃透案情后利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与民警共同研究调解方案。调解员侧重于“情”,民警侧重于“法”,共同的结合点是“理”。通过“警民联调”有机配合,实现了“法、理、情”的有机统一,达到了化解矛盾的最佳效果。
 
    擦亮“庆利”调解品牌,培育调解专家与能手
 
    张庆利在基层工作已有20余年,自2010年调任姜楼司法所所长、姜楼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起,开始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018年1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姜楼司法所所长张庆利被聘为首批市级人民调解员专家库成员,8月,张庆利成立了个人的调解室“庆利人民调解室”,他对自己提出了更高要求,“庆利调解室”要求对每一个调解案件都要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及时发现调解工作中的不足,不断提升调解工作质量,不断提升司法为民服务水平。
 
    “在基层,在农村,发生矛盾纠纷,也许在我们看来只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是在基层群众看来这是天大的事。我们只有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去办,才会真正得到群众的认可”。“遇到急难事情,有时候群众不是要你办成事,而是要看到你为他办事的态度。”张庆利对于基层矛盾纠纷调处的经验如数家珍。多年来,无论是农村占地纠纷,还是邻里矛盾纠纷,张庆利始终做到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严格调解与灵活处理相结合,努力做到小事不扩大,大事不激化,力争给每个当事人一个公正公平的说法和交待。只要群众需要,他都会和调解员一道,化解一个又一个矛盾,平息一场又一场纠纷,还辖区居民一片安宁。他直接参与调解的家庭、邻里、婚姻、冬季取暖等各类民事纠纷达300余起,由他本人接听热线、接待上门咨询的群众已多达1000余人(次),独立或与同事们一起与相关部门配合,共接待上访农民工1万余人(次),为农民工讨回血汗钱50多万元。
 
    下一步,姜楼司法所将继续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规范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树立“两人”培育典型,进一步健全完善调解衔接联动机制,推动调解工作深入开展,扩大宣传品牌调解室的力度,妥善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确保辖区内社会和谐稳定,为护航东阿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行政力量。(山东聊城东阿县司法局姜楼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