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文学 韩娇娇 )1963年,毛泽东主席批示肯定并全国推广浙江“枫桥经验”。60年来,“枫桥经验”不断发展。在山东省禹城市,尤为可喜的是,山东禹城市司法局张庄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五子”基层治理模式,全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筑牢基层社会治理的“第一道防线”,铺染了“领导肯定、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新“枫”景。
一、强基赋能固根子。坚持把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作为践行“枫桥经验”的根本。一是配强队伍。利用村“两委”换届的机会,结合考量政治素养、法律水平、道德品质、服务意识等要素,选配调解员105人,专职调解员35人。二是提升能力。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分期分批开展调解员业务培训,突出常用法律法规、调解方法与技巧、规范化调解卷宗制作、信息化应用等重点,提高调解员法律素养和调解实战能力,打造一批法律通、政策通、调解通的“全科医生”。三是创新管理。创新实施调解员“红黄榜”管理制度,对每名调解员的日常表现、工作情况按月考核,按季汇总,根据考核汇总结果,研究确定红榜、黄榜调解员名单,并进行公开公布,让先进的上红榜露露脸,落后的上黄榜出出汗,调动和激发调解员尽责担当、实干争先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预防在前强里子。法治“里子”厚,矛盾纠纷自然少。坚持在厚植群众法治“里子”上下功夫,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一是阵地浸润。紧扣群众法律需求,因村制宜,统筹规划,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全市率先实现了行政村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让每个村都有独特的法治文化风景,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在潜移默化的浸润中增强法治意识,感受法治的力量,实现了群众出门见法、抬头看法、休闲学法、心中有法。二是“双人”引领。深入实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依托“德州市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组织开展在线学习培训,定期进行线下培训、轮训,培育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140人。强化法治实践,引导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与普法宣传、纠纷化解、基层治理等工作,充分发挥了“双人”示范引领作用。三是普法入脑。巧借乡村文化舞台,联手春意庄户剧团,把法治元素植入传统文化,以法治为主题创编文艺作品,深入各村经常性开展法治文艺演出。大力推进“互联网+普法”,开通了“律来帮”、“幸福张庄”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法律法规、法治热点、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等内容,让法律知识从指尖流入群众心间。联合村居法律顾问通过赶大集、办训班、搞讲座、送法上门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年均20多场次,受益群众达6000多人次,广大群众树牢了“崇德尚法和为贵”的理念,养成了在法律轨道上主张权利、解决纷争的习惯,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常态排查摸底子。矛盾纠纷底子清、情况明,才能对症下药、有的放矢。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发现在基层、控制在萌芽、消灭在初始。一是重要节点全面排查。每逢全国“两会”、国庆、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依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安排各管区各村开展地毯式无缝排查,做到村情民意早掌握、隐患苗头早控制、矛盾纠纷早介入。去年,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夕,在排查过程中,了解到大段村村民段某某因不满部分承包鱼池到期后拒不退出,准备进京上访的情况后,镇调委会联合村调解员及时介入,多方给原承包户做工作,帮助村委会对鱼池重新进行发包,取得了群众满意、集体增收的效果,段某某也打消了上访念头。二是重点人员定期排查。对信访老户、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矫等重点特殊人员管理,坚持每月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走访等形式,全面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确保“平安不出事、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去年,先后帮助重点特殊人员管理解决难题20多件。三是重大纠纷及时排查。围绕镇域内占地、农民工讨薪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纠纷,分析可能出现的新隐患,做到经常性的排查,有效防范群体性重大事件的发生,实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目的。去年以来,通过调解、法律援助等形式,为农民工讨薪60多万元。
四、综合施策讲法子。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坚持综合施策,多措并举,确保就地解决不上交。一是合力攻坚。对于复杂疑难案件,主动进行汇报,及时分析研判,由党委政府全程主导,全力化解,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五个一”化解机制,明确包案责任人,限时承办化解。二是专家把脉。创建“律来帮”法律诊所,在全市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中广招英才、广纳贤才,特邀引进14名在全市具有声望、业务精通、信誉良好的资深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专家服务队,每周五雷打不动地到所轮值“坐诊”,全方位、全过程为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普法宣传、法治体检、诉讼代理、矛盾化解等法律服务,对农村高频纠纷问题精准“把脉”、对症“开方”、日常“建档”、定期“回访”,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定期组织就复杂调解案件开展集体会诊,破解疑难杂症。三是多元化解。主动介入信访纠纷,积极引入律师参与,自觉联系公安、法院等部门,促进了诉调、访调、援调、律调有效对接。充分发挥律师精通法律法规、调解员熟知民情民意的优势,探索“律师+调解员”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提高了纠纷化解效率,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真实案例拍摄的专题片“援调联手解民忧,多年积案一朝解”在德州电视台播放。
五、事了人和结果子。坚持把“调”作为手段,把“解”作为目的,把“和”作为目标,实行法律刚性约束、道德柔性教化相结合,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谋求情理法融合的最大公约数,让矛盾双方握手言和化干戈,相视一笑泯恩怨。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确保矛盾不出镇,纠纷不激化,问题不上交,以最大化的调解效果厚植服务为民、维护稳定的浓重底色。去年,成功调处各类纠纷290多件,调处成功率100%,制作高标准卷宗71份,提报的10份调解卷宗全部被禹城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