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宋杰 张悦)阳春三月景色新,关爱妇女惠民生。今年是第113个“三八国际妇女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3月6日,为提高基层妇女的法律意识,倡导基层妇女依法维权,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司法局户部司法所组织开展“提高法律意识维护妇女权益”专题宣传活动,向社会普及女性维权、法律援助、公证等法律常识,在社会营造关爱妇女、维护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
活动现场,司法所工作人员拉起“提高法律意识维护妇女权益”的宣传横幅,积极主动地向往来群众发放公证普法宣传册、法律援助明白纸,热心宣传《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法律援助法》等法律知识,向群众普及解决婚姻家庭问题的法律方式,宣传妇女维权的案例常识,耐心解答婚姻家庭问题的法律咨询,畅通公证、法律援助等妇女维权途径。
活动共发放普法宣传材料2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次,提高基层妇女的维权意识,普及妇女就业、社会保障、反对家庭暴力等与婚姻家庭问题的法律常识,深化关爱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社会认知,促进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维护基层社会治理稳定。(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司法局户部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