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君)为进一步严肃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2023年1月30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司法局光明路司法所联合光明路派出所对新接收的6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入矫宣告。
入矫宣告和入矫教育是社区矫正的“第一关”,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在宣告仪式上,司法所长赵健明确了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要求矫正对象必须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按时到司法所报到、积极参加教育学习与公益劳动、主动接受教育改造。同时引导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重拾生活自信,勇敢开启新生活。光明路派出所民警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入矫警示教育,加深了矫正对象对相关法律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了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新入矫的矫正对象纷纷表示,已经明确了自己的身份,以后将珍惜社区矫正机会,服从教育监管,积极履行矫正的义务,遵守相关规定。
通过举行入矫宣告活动,使新入矫的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深知社区矫正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增强了其接受社区矫正的自觉性,为社区矫正对象早日顺利回归社会打下坚实基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司法局光明路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