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宋付忠)新的一年,为有效提高代表履职水平,激发代表履职活力,近日,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高桥镇人大主席团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高桥镇人大代表履职考评办法》,人大代表履职考评将做到有章可循,“硬指标”考核代表履职尽责情况。
2023年,高桥镇人大把规范代表履职、激发代表活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作为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切入点。人大代表履职考评采取代表自评、代表向选民述职和各代表小组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履职考评内容包括人大代表在大会会议期间履职情况和闭会期间履职情况,代表大会期间履职重点考评按时出席会议、审议报告发表意见、提出建议等情况,闭会期间履职重点考评规范遵守宪法法律、参加学习培训、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视察活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参加代表小组活动、为选区群众办实事等情况,考评实行量化计分,考评等次分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类,其中,90分以上为优秀,90分以下60分以上为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代表履职考评结果将作为推荐代表连任人选、年度代表履职先进个人表彰的重要依据。凡年度考评被评为不称职的代表,将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2年被评定为不称职的代表,劝其辞去代表职务。(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高桥镇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