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菲 付茂生)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司法局铜城司法所坚持“学枫桥,建机制,保和谐,助发展”的工作思路,情况掌握在一线,纠纷排查在一线,矛盾化解在一线,普法教育在一线,聚力打造黄河流域特色调解项目,不仅将矛盾纠纷消除在源头,帮群众去“痛点”,通“堵点”,解“难点”,还通过以案释法,现身说法,使群众受到生动具体的法治教育,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为习惯。
建立机制,排查调处纠纷
面对社会转型时期矛盾纠纷立体多元,类型多样,错综复杂,加之沿黄村庄位置偏僻,化解难难度加大的情况,调解室立足于实际,建立工作机制,推动法治建设向村覆盖,往户延伸,以矛盾纠纷调解为法治支点撬动乡村振兴“大格局”,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办,矛盾不上交”目标,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功能,建立了六种工作机制。
一是深化矛盾纠纷预测预判预警机制。建立工作台账,提高矛盾纠纷处置化解能力和效率,知责于心,担责在肩,履责于行,严格落实矛盾纠纷“零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消除于无形。
二是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坚持提前介入,主动排查,做到预防在先,及时稳控。
三是矛盾纠纷教育疏导机制。对排出的矛盾纠纷,坚持教育引导,思想疏导,做到教育在先,转化到位。
四是矛盾预警机制。对可能发生的民转刑案件,坚持早调解早处理,做到“案结事了”。
五是矛盾纠纷预判机制。对潜在的矛盾纠纷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纠纷,坚持分析预判,快报直报,迅速反应,有效防止问题积累,矛盾激化。
六是矛盾联动联调机制。加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的协调配合衔接,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合力。做到矛盾纠纷不查清不放过,纠纷症结不排除不放过,当事人不息诉不放过,滋生隐患不排除不放过。比如孙某村村干部甲某因整修村街下水道,与村民乙某发生争执,并被打伤住院。经人民调解员付茂生、刘富强调查了解到甲某与乙某是堂叔兄弟,以往关系可以。为什么会发生纠纷?其症结是,乙某听说村里要整修村街下水道,认为自己赋闲在家,想揽下这活自己干。可甲某对此并不知情,把活包给了村民丙某。乙某看到自己想干的活让别人干了,便从心理上对甲某产生了怨恨。理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调解人员站在法律的高度为当事人详细分析了其中的利弊以及可能发生的后果。同时,紧锣密鼓地进行调解。这起纠纷发生的原因虽然在乙某。对此情此景,局外人——不知情,胡乱猜测;知情人——不理解,表示愤慨。最焦急的还是调解员付茂生、刘富强。但他们深信没有解决不了的矛盾,一次解决不了,再来,两次解决不了,还来,调解这样的纠纷就要下足绣花功夫,不但要有理有据,说法讲和,还要有耐心。就是这样,一场闹得沸沸扬扬,三番五次调解的纠纷,在调解人员真诚耐心不懈努力下画上圆满句号。
立足实际,开展普法教育
艾山新村“九顶艾”调解工作室在工作实践中了解到,一些人对学法用法存在误区和偏颇,认为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如何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自己心理明白也能够做到,但一旦遇到急难险重情况,则往往慌乱不已,不知所措,在知与行之间出现脱节,行为出现差错,甚至失去理智,不少矛盾就是为争一口气论个输赢,酿成违法犯罪的结果,因而后悔莫及,留下终生遗憾。
为了营造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和环境,艾山新村“九顶艾”调解工作室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和与其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为重点,利用各类普法平台和阵地,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及时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使依法加强社会治理的过程成为普法宣传的过程,在具体工作中做到了这样四点: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重点针对解决普法进村入户问题,着力打造普法通道,加强有针对性的普法,提升群众法治素养能力,为乡村振兴培养法律人才。
二是坚持立足实际。引导辖区群众利用现有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开展法律“明白人”和“示范户”培训教育工作,凝聚整合可利用的平台资源,为群众学法用法服务。
三是坚持有针对性普法宣传。根据不同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宣传宪法,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有的放矢解决工作忙没时间和文化低学不会的问题。
四是坚持调解与普法相结合。在调解矛盾纠纷时,见缝插针地进行法治宣传,以案释法解答咨询,努力把法律知识转化为群众身边的生动案例,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
坚持回访,巩固调解成果
基层问题错综复杂,群众矛盾千变万化,调解工作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工作,如果不能从源头上彻底解决,既解“案结”,也解“心结”,很可能会死灰复燃,愈演愈烈,甚至会导致民转刑案件发生。因此,艾山新村“九顶艾”调解工作室对所有矛盾纠纷实行“三必访”。一必访所有矛盾纠纷在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协议内容有没有兑现到位;二必访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是否冰释前嫌,有没有引发新的事端。三必访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群众评价,确保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不留任何“后遗症”。一位人民调解员在总结自己调解工作体会时说:“化解矛盾纠纷真的很费神耗力,尤其那些时间久远,牵扯面广、盘根错节的矛盾纠纷剪不断,理还乱,有的虽然解决了,如果后续走访跟不上,往往前期工作可能都白忙活了。所以回访尽管多走了路,但却能避免矛盾反弹,还是值得的。”
艾山新村“九顶艾”调解工作室的同志由于深谙矛盾纠纷调解后回访的重要性,因此,他们在纠纷调解成功,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协议情况下,坚持在10日后对每起纠纷协议落实情况进行回访,以巩固调解成果。如发现“心结”未打开,“包袱”未放下,有反弹迹象的矛盾纠纷,采取“一对一”回诊,面对面进行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化心结、消怨气、增和气,确保不发生次生矛盾纠纷。比如艾某村丁某与村委会因承包土地经营权问题产生的纠纷,就出现过反复。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丁某和父母2016年之前在同一户口簿上,承包土地也分在了一起。丁某的父亲去世后,村委会便将其承包土地收回并分给了其他村民。村委会的做法明显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的规定,丁某要求村委会归还土地,并办理土地承包经营证书(2029年承包期满30年)。虽然村委会同意了丁某的要求,但由于村委会换届选举,干部更换等原因并未落实。为要回承包土地,丁某便到街道办事处、县市信访部门反映情况,要求解决问题。经过多次调解,村委会同意按照现在流转土地每年每亩1000元的价格,每年支付给丁某现金,双方签订了协议。但在回访中了解到,丁某担心村委会拖欠,对签订的协议又反悔了,要求一次性支付他7年土地的流转金。经调解,村委会同意了他的诉求,于8月中旬一次性支付给丁某,使这起拖延了多年的纠纷最终有了结果。丁某感到十分满意,高兴地说:“如今调解进家门,免费及时又热心。合法公正化纠纷,消除芥蒂斩祸根。”同时,还向村“两委”赠送了“履职尽责转作风,倾情为民办实事”的锦旗,以示感谢。丁某这起矛盾纠纷的调解,并非个案,而只是艾山新村“九顶艾”调解工作室的一个缩影。
东阿县司法局铜城司法所调解工作将继续发挥党委政府的“防火墙”,政府群众“连心桥”,社会稳定的“助推器”作用,使人民群众获得感更具成色,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现在辖区村庄政通人和,人心思上,呈现出社会和谐、乡村振兴、经济发展的良好景象。(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司法局铜城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