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灵活就业人员“多缴多得”的含义是什么?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社会 > » 正文

山东东阿县姚寨司法所坚持“四加强”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徐宪彤 张立运 高庆龙)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司法局姚寨司法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决策部署,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坚持做到“四加强”,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的工作目标,不断开创东阿县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新篇章。
 
  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实现调解网络全覆盖
 
  姚寨镇依托镇综治中心建立了高标准、“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设立调解室,强化调解中心人员配置,将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所、民政所、信访办、12345市民热线中心、各新村党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全部纳入调解中心,形成了“镇职能部门+各新村+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的三方联动机制。姚寨镇某村村民甲某与乙某因树木遮荫产生矛盾纠纷,司法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向村委会干部联系了解情况,并实地查看争议地块、走访相关人员,在充分了解纠纷情况后,联合综治办、村委会组织法律顾问、调解员等相关工作人员开展矛盾纠纷研判工作,对于出现的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跟进、第一时间化解。
 
  目前姚寨镇共成立1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9个新村人民调解委员会,镇调委会主任由镇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涵盖综治、信访、公安、司法、法律顾问等多部门工作人员,构建全领域、综合性人民调解队伍。每周安排镇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到调解中心值班,接待来访群众,实现纠纷随时掌握化解。9个新村均建立矛盾调解工作室,将新村党委委员、新村委员、综治网格员、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纳入到调解工作室中,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每天一上报、每周一调度、每月一总结。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实现纠纷预防从源头抓起
 
  强化法治宣传,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帮助群众形成主动学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习惯,是姚寨镇司法所一直坚持的工作准则。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村民法治意识逐渐增强,对精准普惠法律服务的需求更加突出。面对新情况,姚寨司法所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结合“八五”普法工作,狠抓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当事人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今年以来,姚寨司法所共开展法治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进集市等各项普法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推送普法小视频等线上宣传资料30余条,不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帮助人民群众养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从源头上预防纠纷发生。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实现矛盾就地化解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通过不断加强与镇综治办、信访办、12345市民热线办、派出所等职能部门以及各新村党委的沟通联系,形成了镇职能部门+新村党委+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的三方联动机制,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不断向基层延伸,实现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跟进、第一时间化解。二是不断压实工作责任,实现优势互补。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姚寨司法所联合各相关部门进行科学研判,将法律顾问、专职人民调解员、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综治网格员等相关人员组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团队,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职人民调解员的专业优势及“两人”、综治网格员的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实现矛盾就地排查化解。三是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工作调度。结合镇综治工作会议、镇重点工作调度会议等工作会议,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调度,对疑难复杂纠纷进行重点研究,尽最大限度的保证矛盾纠纷就地化解。2022年以来共排查矛盾纠纷461次,预防矛盾纠纷145件,化解矛盾纠纷131件,有力地维护了辖区和谐安定。
 
  加强调解全流程跟进,实现调解协议落实落地
 
  姚寨司法所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过程中,不断强化调解全过程跟进。首先,调解人员本着公平公正、合法自愿、合情合理的原则,在双方自愿接受调解的前提下,依法理清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和利益诉求,适时采取“面对面”调解和“背对背”沟通相结合的方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充分利用庄乡、邻里、院系等农村特有的关系和淳朴的感情,深入沟通交流。其次,调解员根据纠纷实际情况,找准矛盾焦点,掌握平衡点,通过电话、当面谈话以及通过村委会干部、关系相近人等多种方式,对当事双方进行耐心劝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在矛盾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司法所工作人员采取回访的方式了解当事人的协议履行情况,若生协议未有效履行的情况,工作人员将会针对协议未履行的原因进行再次处理,最终实现纠纷的彻底化解。
 
  在某村丙某与丁某邻里纠纷调解过程中,双方因门口土地的占用问题发生纠纷,通过调解员耐心调解,重新划分了丙丁门口土地的使用范围,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在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回访时,发现协议未得到有效履行。经询问得知,丙某因丁某之前开车轧了他的玉米地且此事未得到处理,所以不愿履行调解协议,调解员再次对双方矛盾进行调解,最终丁某同意赔偿丙某玉米地损失,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并履行了调解协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姚寨司法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工作要求,不断强化与职能部门、新村党委的沟通衔接,实现资源共享、多方联动;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强化对调解员、基层法治力量的培训指导,不断提升基层调解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入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生根,为平安东阿、法治东阿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司法局姚寨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