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吴承全)为了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保障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二十条及《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高庙王司法所于2022年9月30日上午为首位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举办入矫宣告仪式。
参加入矫仪式有:刘某所在村委会主任、家属、担保人、保证人以及公安干警等人参加。这是我所今年举办的第十一次入矫宣告仪式,同时也是自实施社区矫正以来,我所接收暂予监外执行首位矫正对象。
入矫宣告仪式由司法所副所长吴承全同志主持。仪式上,首先由司法所所长周生辉同志向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刘某宣读了《河南省台前县人民法院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社区矫正宣告书》及《高庙王镇社区矫正对象须知》。
社区矫正对象刘某宣读《入矫誓词》及《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本人表示:今后将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积极参加司法所组织的教育学习和公益活动等活动。改造自己,重新做人,无论做任何事情都要牢记做人的行为准则,努力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约束自身的行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做一个有觉悟、讲诚信、有理性、有责任、有社会公德和社会责任的合格守法公民。
刘某所在村委会主任和家属、保证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通过参加入矫仪式也受到了教育,仪式庄重实际、内容丰富、矫正确实是教育挽救社区矫正对象的好办法。村干部、家属及保证人表示一定协助及监督好矫正对象接受司法所管理,做好帮教工作,早日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高庙王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