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邵明强)为进一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更好地满足辖区居民群众的法律需求,9月30日下午,山东省郯城县司法局高峰头司法所组织召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李广通,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科科长李玉姣,高峰头镇三名社区法律顾问参加会议,会议由高峰头司法所所长邵明强主持。
会上,集中学习了《郯城县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通报了今年以来高峰头镇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要求,一是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工作意义。不断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把工作做实做细,切实解决满足人民基本法律服务需求“最后一公里”问题。二是在服务上要突出重点,全面发挥顾问职能。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为基层法治宣传员、纠纷调解员、法律咨询员的作用,在调解群众矛盾纠纷、化解信访积案、处理重大疑难案件中献言献策,全力营造好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三是在管理上要严格规范,确保顾问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司法所在组织、落实、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督导检查和常态化管理,将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做实做细,真正做到“考核有档案,档案有内容,内容有实效”。(山东省郯城县司法局高峰头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