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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清市司法局:“治未病”化矛盾 早发现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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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笑军)古有“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的中医理论,山东临清市司法局魏湾司法所积极利用这一“治未病”理论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工作,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为迎接党的二十大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未病先防,治未病在先。魏湾司法所按上级要求,积极开展“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培训工程,在各个村精选人员,打造离群众最近的法律资源。坚持深入基层、融入群众,依托镇级和村级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两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格员作用,与人民调解员进行对接,开展面对面交流,紧盯重大节点、重点地区、重点群体、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积极对排查中掌握的矛盾纠纷及其他不稳定因素等进行逐一登记、认真落实,着力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真实掌握村情民意,找出可能发生纠纷的点,早一步介入,让可能存在的纠纷在萌芽期就被化解。
 
  既病防变,治在发病之初。魏湾司法所坚持在矛盾发生的第一时间介入,积极采取措施,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7月26日,田庄村村民田某与李某因耕地地界不清问题在田间发生激烈争吵,司法所工作人员在接触该案件后,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立即联系镇包村干部到达现场。现场双方情绪激动,几度想动手争执,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出发,与双方进行沟通。最终经过调解,双方一致同意司法所提出的调解方案,在田间地头签署了调解协议。近期,魏湾司法所连续成功调解3起和群众生活相关的矛盾纠纷,用实际行动践行“枫桥经验”,发挥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将矛盾化解在第一时间,真正做到将矛盾治在发病之初。
 
  除“邪”务尽,使病愈防复。所谓“愈后防复”就是指在矛盾纠纷调解成功后,要注意预防矛盾复发反弹,通过“回头看”时刻掌握主动权。每个纠纷案件调处成功后,魏湾司法所坚持对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进行“回头看”,在合适的时间深入到当事人家中,通过拉家常的方式问询纠纷双方当事人是否满意,已调结的纠纷有无反悔是否履行及调解案件的履行程度,对调解成功还没有履行完毕的纠纷,督促当事人尽快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以回访巩固调解成效。对于还存在不稳定的苗头情况,以及未能一次达成化解的矛盾纠纷,及时主动上门了解当事人思想动态,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反映诉求、维护合法权益,防止矛盾纠纷反复、激化。
 
  下一步,魏湾司法所将始终坚持“既抓后端治已病,又抓前端治未病”的纠纷防治理念,排查在先、调解为本,以回访巩固调解成效,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走深走实。(山东临清市司法局魏湾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