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灵活就业人员“多缴多得”的含义是什么?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社会 > » 正文

山东沂南双堠司法所:三管齐下打造社区矫正“双堠样板”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郑发余)今年以来,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司法局双堠司法所认真践行上级要求,发扬“争先”精神,面对社区矫正对象个性差异、流动性较大等因素,双堠镇司法所努力创新工作方法,三管齐下做好社区矫正人员工作。
 
  健全“四级”组织,确保社区矫正人员“管实”。着力构建“镇、村、组以及矫正人员家属、邻居间接管理”四级帮管理工作网络。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工作程序,做到“八个能”。一是要求每一名矫正对象每周必须有电话汇报,做到“能闻其声”。二是每月必须组织所有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做到“能见其面”,每月一次的全面点评是规定动作;三是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开展公益劳动活动,做到“能观其行”。在劳动过程中观察每个对象的劳动情绪、劳动态度,从而侧面判断出他的矫正心态。四是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特殊时段,对所有矫正对象通过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进行“友情提醒”,做到“能警其行”,做到警钟长鸣。五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矫正对象进行社区矫正法律知识的考试,做到“能长其智”。六是对重点矫正对象进行重点关心、帮助和教育,做到“能慰其心”。七是认真开展走访活动,时刻了解矫正对象的工作、思想、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做到“能知其情”。八是积极开展对矫正对象个别教育谈话,做到“能见其心”,了解矫正对象各方面的情况,为下步的具体矫正提供依据。
 
  强化“三帮”措施,确保社区矫正人员“管好”。一是开展法律学习帮。司法所和村组干部定期走访矫正人员,向其讲叙相关法律知识和政策。二是心理辅导帮。与矫正对象“谈心”。司法所干部或驱车前往矫正对象家中与其谈话,或通过电话同矫正对象聊天。“谈心”主要是让矫正对象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事、为什么会违法、如何弥补犯下的错,同时也让矫正对象有信心改造、有方向进步。三是日常生活帮。司法所对家庭经济条件不好,生活确有困难的帮教管控对象,积极主动与民政、社会保障部门沟通协调,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当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执行“六个制度”,确保社区矫正人员“管住”。一是报到制度。社区服刑人员每周以打电话、微信、下达信件的方式向司法所报到,汇报其所在位置及上周活动情况、思想状况。每月到司法所报到一次,并书面汇报情况。社区服刑人员因身体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不能到司法所报到的,委托监护人或近亲属以书面形式汇报情况。二是监护制度。社区服刑人员请假外出期间,需要续假的,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假控制在7天以内,续假不超过7天。三是销假制度。社区服刑人员返回后及时到司法所销假,由司法所通报派出所。未按时销假或未经批准离开居住地的,按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四是会客制度。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或会见境外人士前,必须由其本人提出申请,监护人、村委会出具证明,司法所审核后出具社区服刑人员的表现材料送公安机关审批,公安机关批准后,司法所应记录备案。为防止社区服刑人员受社会上不良人员的教唆、鼓动而重新犯罪,社区服刑人员原则上不得与同案犯或有劣迹的人交往。五是公示制度。司法所定期将社区服刑人员的奖惩情况等表现,以适当的方式在适当的范围进行公布。六是申诉制度。社区矫正对象受到非法待遇或社区矫正组织未按有关法律文书确认的刑罚执行刑罚的,要求社区矫正组织纠正或向检察院检举、反映,还可以向上级司法机关申诉。
 
  自该项工作方法实施以来,双堠司法所进一步提高了矫正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针对性,使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司法局双堠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