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刁承志)为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进一步提升法律的知晓率,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增强人民群众对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提升群众运用法律保护合法权益的能力,5月以来,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司法局陈集司法所多措并举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一是以上率下,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陈集司法所组织召开陈集镇机关干部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法律条文。从立法背景、主要内容、重要意义等方面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增强机关干部的法律意识,掀起了机关干部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热潮。
二是灵活宣传方式突出“宣传面”。广泛组织法律顾问、专职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通过推送村民微信群、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入户走访宣传等多种方式,直观、生动的向群众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提升法律意识、遵守法律法规,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努力营造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是抓住重点对象,突出“重点面”。针对辖区安置帮教对象和矫正对象采取入户走访、电话联系走访近亲属、村干部,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等多种方式,向辖区内在管的两类重点人员宣传制定和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大意义,同时及时了解两类重点人员思想状态、生产生活情况。掌握他们的实际情况,确保做到知底细、知去向,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能够及时反馈、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不稳定因素。
通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切实引导大家深刻领会其出台背景及重大意义,理解和把握《反有组织犯罪法》主要内容,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为构建平安陈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司法局陈集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