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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阳谷县司法局石佛司法所成功化解一场婚姻家庭纠纷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布占浩 张振红)近日,司法所来了一位中年妇女,见她眼神恍惚,面色蜡黄,声音嘶哑的对我们诉说了她的情况。女子李某和她的丈夫王某经人介绍相识结婚,婚后双方感情尚可,但后期王某背负的家庭压力日益增加,王某经常打骂李某,感情出现严重破裂,而李某不希望两人的感情这样持续发展下去,便对王某进行劝导和疏解,刚开始王某认真听取李某的规劝,但长时间下去,王某开始对李某及其的厌烦,之后又是对李某拳打脚踢,这使李某无法忍受,便来这儿向我们需求帮助。之后司法所所长和调解员立马跟随李某来到村内进行调解。调解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禁止家庭暴力”等法律法规和所长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解。最终,王某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并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深刻的反省,也对妻子进行赔礼道歉,双方和好如初,并对所长和调解员表示真诚的致谢。
 
  从这起案例可以看出家庭暴力依旧存在,家暴行为是一种家庭成员之间的严重侵害行为,在进行家暴时,不仅会使双方感情破裂,而且未成年子女目睹实施家暴过程会给其带来严重的心理创伤,对子女也是一种伤害。我们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来维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同时,应充分发挥调解职能,对矛盾不大的婚姻家庭纠纷加强对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妥善处理此类案件,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石佛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