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西奇 张琦)近日,山东省阳谷县司法局博济桥司法所工作人员下班时发现社区矫正对象白某某在路口指挥交通,后经询问得知,某某小学因靠近十字路口,放学时经常造成交通拥挤,学生过马路时也存在安全隐患,学校老师每天放学轮流到路口疏散交通。我所社区矫正对象白某某在该小学附近开店,得知此情况后主动要求担任志愿者,参与到某某小学疏散交通保障学生交通安全的队伍中去。事后在与白某某谈话时他表示:正因为我现在是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更应该主动参加公益活动,多做对社会有意义的事情,更好的回报社会回归社会。
博济桥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时对白某某提出表扬,同时也鼓励引导其他社区矫正对象以白某某为榜样,认真接受社区矫正,志愿参加公益活动,积极回馈社会。社区矫正对象通过积极参加公益劳动,获得谅解和接纳,减少了“标签化”和社会排斥,营造了良好的回归环境。(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博济桥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