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段小龙 赵杰 刘守新 张风珍)“一枝一叶总关情”,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进入新时代将“非诉讼调解机制挺在前面,创新诉调对接工作思路,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日,禹城市人民法院诉调对接莒镇司法所成功地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禹城某镇魏某多年从事交通运输业,张某受魏某雇佣为其驾驶运输车辆。2021年6月22日零时许,张某驾驶解放牌牵引车在涂州市宿扬高速线由南向北行驶到229KM+560M处时,由于疲劳驾驶撞上同向因堵车停放在行驶道上肖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尾部,后两车起火,造成张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涂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认定驾驶员张某负事故主要责任,驾驶员肖某负事故次要责任。
事发后,张某之父母张某某、尹某某、妻子邱某某、女儿小张与雇主魏某就死者张某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扶养费赔偿事宜发生争执,魏某认为保险公司在第三者保险限额已经赔偿完毕,再说,自己对张某死亡没有任何过错,不应当担责。
2021年11月张某之近亲属一纸诉状将魏某诉至禹城市人民法院,要求魏某赔偿张某死亡赔偿金等费用36.5万元。案件受理后,禹城市人民法院员额法官李杰庭长经细致分析研判,认为该案具有诉前调解的可行性,这样快捷简便,简化程序,既有利于减少群众诉累,又能减轻法院强制执行压力,于是,李法官及时联系莒镇司法所长段小龙,通过诉调对接方式解决矛盾争端。
调解初期,双方因张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扶养费的数额差距很大,未达成一致意见。李法官和段所长随即调整调解策略,采取“背靠背”“思想疏导”“换位思考”的调解方式,从情理法角度入手,各个击破,对双方进行耐心劝导。最终,双方各退一步,魏某同意补偿张某近亲属各项费用30000元,于2022年1月10日通过支付宝转账一次性彻底付清,张某近亲属表示接受,至此,这起矛盾纠纷终于案结事了。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之后,莒镇司法所不断深化实践“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在调解矛盾纠纷中兼顾法理和情理,竭智尽忠,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