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吴承全)近日,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高庙王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成功调处了一起因房屋搭建物引发的邻里纠纷。
村民王某在自己房屋前搭建了一处彩钢棚,影响了邻居朱某的出行。朱某数次与其协商拆除,王某虽嘴上答应但一直拖延至今。无奈之下,朱某来到司法所寻求帮助。
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听完朱某的讲述,第一时间找到王某了解情况,在核实了事情的基本情况后,将两位当事人请到司法所,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首先劝解两人,邻里纠纷要采取合法手段解决,王某搭建彩钢棚尽管属于个人行为,别人无权干涉,但是影响了对方出行,实属不对。
专职人民调解员经过耐心说理教育,朱某同意王某在不影响其出行的情况下继续保留雨棚,而王某则表示,将尽快拆除多占用道路部分,一场邻里纠纷及时化解。(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高庙王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