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办实事 群众感谢送锦旗
——山东东阿姚寨法律顾问调解矛盾纪实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立运 张召旺 韩振海)9月29日,山东省东阿县姚寨镇寨某村村民王某将一面绣有“法律顾问办实事,调解纠纷解难题”的锦旗送到东阿县司法局姚寨司法所所长张立运、姚寨老张人民调解工作室主任张立生、法律明白人韩振海手中,王某对姚寨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法律顾问优质高效、一心为民的工作态度给予高度赞誉,连连称赞:“司法所和法律顾问为我与杨某纠纷一事圆满和解付出了很大的努力,真正为群众解决难题,‘一村一顾问’真是为民的好政策”!
9月17日上午10点,王某找到县司法局姚寨司法所,向司法所申请调解与姚寨镇某村村民杨某的合同纠纷一事。王某介绍其所在公司承包的工程由其负责,由公司提供施工材料,王某将工程交由杨某进行施工,双方口头约定了工程实施方案及薪资,在工程完工后支付80%薪资,剩余20%薪资待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杨某在施工进行了8天以后,以缺钱花为由要求王某进行支付其所施工进度的薪资4380元和燃油补贴,并将王某提供的施工材料扣押,扬言不支付这笔款项就不再退还施工材料,王某多次联系杨某,杨某均要求支付款项后再退还材料,王某想将款项支付给王某并拿回施工材料,但担心杨某不守信用,在支付款项后不退还材料。因工程有约定好的工期,现在杨某既不进行施工也不退还施工材料,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王某希望司法所能够帮助其解决此事。
姚寨司法所了解到该情况后,迅速组织负责杨某所在村居的法律顾问团队成员韩振海、张召旺联系杨某了解情况,在与其进行电话联系后约定与其见面商谈,一开始杨某以各种理由拒绝面谈,法律明白人韩振海发挥人熟地熟的优势,经多方了解,杨某与姚寨镇某村法治带头人王某某有亲戚关系,后经法治带头人王某某从中劝说协调,杨某才同意见面调解。9月17日下午,工作人员与法治带头人王某某、杨某见面,经杨某介绍,杨某与王某口头约定了施工方案后,王某许诺可以帮其报销施工过程中花费的燃油费用,施工中杨某与姜楼镇季某合伙共同施工,因杨某欠季某10000元钱,季某向杨某多次索要未果,遂将未使用完的施工材料扣留在自己家中。
经详细了解到该事实情况后,姚寨司法所工作人员会同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分析案情,要想解决这个复杂的纠纷案件,必须取得三方充分信任,将私自扣押施工材料、耽误工程进度等行为所承担的法律后果和经济风险给当事人讲清,尝试通过将王某与杨某之间的款项算清楚后,经杨某同意后,将款项交由季某抵付杨某所欠部分欠款,季某退还施工材料,剩余欠款待杨某有钱后再归还,付款的同时将施工材料运回,这样实现三方满意的结果。
工作人员将杨某和王某都请到姚寨司法所老张人民调解室,通过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劝说,双方同意该调解方案,随后工作人员与季某取得了电话联系,将调解方案告知季某,经劝说季某也同意该调解方案。9月17日当晚,杨某与王某在司法所核算款项,双方均对4380元施工薪资没有异议,在燃油费用上出现分歧,杨某声称自己花了2000元油费,王某向其索要加油发票,杨某提供不出,经工作人员从中劝说,最终杨某、王某二人均同意1300元油费。双方一致同意确认王某需支付杨某5680元款项。9月18日上午,工作人员会同王鑫、杨某等人去姜楼镇与季某见面协商,在王某将施工材料逐一清点核对无误并装车后,当场支付季某5680元款项,三方握手言和。三方当事人均当场对姚寨司法所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作风表示感谢。
通过24小时的努力,终于成功将这件复杂的三方纠纷调解。姚寨司法所不断总结经验,一是不断发挥自身团队优势,利用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人熟地熟优势、司法所协调优势,实现“1+1+1+1>4”的团队优势;二是冷静分析、抓住矛盾纠纷的主要矛盾点,例如本次案件,王某想要回施工材料、杨某想让王某支付款项、季某想让杨某归还欠款,当调解人员提出王某将杨某款项支付给季某,再通过人情关系、法律后果等多方面劝说,最终三方达成一致共识,纠纷就此化解。
获赠锦旗是对我们工作的鼓励和鞭策,在今后的工作中,东阿县司法局姚寨司法所将继续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的积极作用,结合好村居法治带头人,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为村居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山东省东阿县司法局姚寨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