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洪玉芝)2021年9月1日下午,山东省阳谷县司法局西湖司法所迎来一位50多岁的中年男子,这位中年男子面色沉重,穿着朴素,操着一口地道的阳谷本地方言。
经沟通了解到,这位男子名叫李某某,家住西湖镇蒋墩村,今年1月份在阳谷一家工地干活时,工地上的维修钢筋调直机挤上了其右手,导致右手伤残10级,现右手无法正常工作。工地只为其垫付了医疗费用,但对后续的工伤损害赔偿金问题一直迟迟不予给付,没有办法,他只好到司法所寻求帮助。
当即,西湖司法所和阳谷县法律援助中心联系沟通,反映这一情况,法援负责同志高度重视。经援助中心审核,李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让李某到西湖镇蒋墩村村委会申请开具经济困难证明。第二天,阳谷县法律援助中心就为李某办理了法律援助,指派阳谷县新和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李明办理李某的工伤损害赔偿案件。
李某在起身离开司法所前,眼圈红了,他说道:“现在的国家政策真好,你们都是好人……”。
为老百姓办实事好事是我们司法行政人员的职责所在,将法援惠民生宣传送到老百姓身边,切实让法律援助成为弱势群体维权的好帮手,成为弱势群体维权的坚强后盾。(山东省阳谷县司法局西湖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