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仁飞)2021年8月31日,山东省阳谷县李台镇某村一村民通过村支书向阳谷县司法局李台司法所反应养老问题,李台司法所立刻前往当事人所在村居了解情况。在村支书的立即安排下,将当事人三个儿子均请到村委会,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面对面的交谈,详细询问了他们弟兄三人的争议,他们各有各的理由,均不想让老人一直跟随居住。
得知事件的原因,李台司法所工作人员及专职人民调解员从情理、法律、道德等方面进行讲解,告知当事人赡养父母子女义不容辞、是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当事人也有子女,也有老的那一天,应该在赡养老人方面给子女做出榜样。经过苦口婆心的的劝解,矛盾纠纷终于得到化解,最终达成一致协议:老人随梁某三弟共同生活,老人的养老金由老三领取,两个哥哥每月及时付给老人一定的赡养费用,其他子女要经常看望老人,关心老人的晚年生活,老三媳妇也爽快的保证,以后会好好孝顺老人,安排好老人的晚年生活,老人愉快的和老三媳妇回家共同生活,一家人握手言和,重续亲情。
在处理赡养纠纷上,要以农村习俗为切入点,找准矛盾冲突的症结点,对症下药才能缩短解决问题的时间,使老人的赡养问题早日得到解决。(山东省阳谷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