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丁永)为有效确保区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意见尽快落地落实,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人大探索建立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意见督办制度,有力推进了人大常委会会议各项审议意见的落实。
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区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表决形成审议意见后,及时下发给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区人大常委会跟进向区政府下发意见落实督办单,明确督办内容和要求,责成区政府明确整改牵头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具体区分管领导,自收到整改督办单后2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审议意见整改措施和整改落实情况,形成整改报告,对整改意见落实存在困难和问题的做出具体明确说明。
通过落实督办单制度,进一步提升了人大监督权威性和实效性,推进了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落实速度和质量。(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