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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南社区矫正中心、张庄司法所上门为特殊矫正对象办理入矫手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感谢你们上门为我办理入矫手续,我以后一定好好遵守矫正管理规定,认真服刑。”正在坐月子的社区矫正对象徐某动情地说。近日,山东省沂南县社区矫正中心、张庄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行3人,来到张庄镇留田村,上门为刚刚生完孩子的社矫对象徐某办理入矫手续。
 
  徐某系沂南县张庄镇留田村村民,因危险驾驶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由于其刚刚生完孩子还在坐月子,行动不便无法到矫正中心办理入矫手续。鉴于徐某作为女性社区矫正对象的特殊性,沂南县社区矫正中心、张庄镇司法所成立联合工作组,上门开展矫正报到、入矫谈话、入矫宣告等工作。工作人员对徐某进行入矫宣告并签订了《社区矫正宣告书》、《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等相关文书材料,讲解了《沂南县社区矫正对象应知应会告知书》等内容,告知其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应遵守的规章制度,并叮嘱监护人要做好监护工作,敦促徐某一定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各项规定,顺利度过矫正期。徐某对上门为其办理入矫手续非常感激,表示自己不仅省了两趟腿,还落实了报到手续,之前担心坐月子会影响报到服刑,现在悬着的心终于踏实了。
 
  此次上门工作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次生动实践。既严格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彰显了社区矫正执法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严格落实了报到手续,避免了脱管漏管情况的发生,又将人性关怀融入其中,让社区矫正工作既有执法的力度,也有以人为本的“温度”,有助于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接受矫正,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更好地融入社会,对社会的长治久安和稳步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山东省沂南县司法局张庄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