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华波)近日,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司法局高泽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欠薪纠纷。在某公司打工的王某来到司法所,称公司老板欠她工资三千余元一直未付,需求帮助。
司法所工作人员受理该项纠纷后,与公司老板李某取得联系,详细了解了欠薪状况。据公司老板李某介绍,王某的确在公司工作过,但总共工作二十天左右,在未办理离职手续的情况下,私自离开算是自动离职,使用过的生产工具也有损坏,所以没有付清工资。
司法所将当事人双方约到一起,关键做通老板李某的工作,最终刘某同意一次性付王某两千元,对损坏的工具不再提出赔偿要求,王某表示同意。王某现场拿到了工资,出具了收到条。(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