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道博 张华松)“感谢咱们的法律顾问,解决了困扰我们多年的树木遮阴问题,还帮助我们恢复了邻里关系”,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新城街道的王某握着新城街道办事处王某新村法律顾问的手激动地说。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矛盾双方当事人都是东阿县新城街道办事处东王某村的村民,两家原本并无矛盾,关系也不错。2009年村集体土地重新分配后,王某的耕地和李某的宅基地相邻,王某的耕地在北,李某的房屋在南,同年李某在自家屋后栽种了十多棵小树,现在这些树大部分已经长到了十五六米高,王某认为这些杨树遮挡阳光,导致了自己的耕地严重减产,为此,王某要求李某砍伐树木并赔偿损失,李某认为在自己的宅基地上种树天经地义,不同意砍树。因此双方矛盾不断升级,不仅隔三差五“打嘴仗”,甚至肢体冲突也时有发生。
东阿县司法局新城司法所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指派法律顾问张道博、法律明白人郭贞明进行调解处理,调解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矛盾发生的现场,从不同角度拍摄了杨树遮阴的照片,为案件调解保留好了第一手证据。随后,又多次到村委会和周围邻居家中了解情况,在对案件进行综合分析处理后,联系双方当事人在现场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李某坚持“自己在宅基地上种树,不会对王某的农作物造成减产,而且他在房顶养了多种品种的狗,也需要这些树木遮挡阳光,自己绝对不会砍树,要不就打官司”,王某认为“李某的杨树给自己造成了多年的经济损失,必须把树木砍掉,并给自己赔偿”,对此双方争执不下。调解人员首先与王某进行沟通,帮助其理解并放弃了不合理的诉求。随后,又多次找李某沟通交流,并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对李某进行引导“都是乡里乡亲,平常关系也不错,只是因为这十几棵树,就成了互不往来的冤家,不值当。何况,如果诉讼判决后,作为肇事方,你在村里的威信和脸面都不会很好,想想看,如果双方和解,各退一步和好如初,是不是会更好?”通过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解,李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与王某握手言和。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李某每年补偿王某150元的费用直至树木去除,双方握手言和。
基层邻里,鸡毛蒜皮的小事多发,尤其是牵扯利益纠纷,处理不当就会酿成家庭之间的矛盾,甚至会导致社会的不安定,对此东阿县新城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以法理入手、以情理劝解,成功化解多起邻里纠纷,为平安东阿、法治东阿建设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山东省东阿县司法局新城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