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常贵斌)2021年7月14日,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司法局院东头司法所成功化解了一起土地纠纷案件,当事人激动地给司法所工作人员送上感谢的锦旗。当事人张某某、黄某某因18年前与他人交换土地使用,后因交换土地被占用而一直没有得到赔偿或者补偿,18年来此事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为此,张某某、黄某某来到沂水县司法局院东头司法所寻求帮助,经过司法所和调委会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通过数次上门走访、召开调解会等方式寻求解决办法。双方当事人对问题发表各自意见,调解员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进行耐心、细致地解答,站在法律的角度通过对问题认真分析,提出了公平公正的调解建议。最后,张某某、黄某某获得了土地补偿,18年的难题得到了彻底的解决,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一起矛盾纠纷被顺利化解。
沂水县司法局院东头司法所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头,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送群众之所盼,时刻把群众的安慰冷暖记在脑里、挂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在每一起矛盾纠纷调处过程中体现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历史担当、人民情怀。(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司法局院东头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