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仁)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力量,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模式,根据阳谷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县农村实施“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的意见》的通知,李台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开展法治带头人选树工作。
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司法局李台司法所联合乡镇管理区给两位换届后的行政村负责人进行通知,并将选拔范围及选拔程序通过乡村广播及公开栏开展宣传。严格按照个人申请、组织选拔等程序,选树了19名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法律素质,真抓实干能发挥较强的示范带头作用的农村“法治带头人”。(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司法局李台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