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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兰陵县庄坞司法所积极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胡顺胜)为深入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方面的新精神新概念新规定,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史教育活动,5月份以来,山东省日照市兰陵县司法局庄坞司法所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推进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推动《民法典》在乡村落地生根。
 
  积极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司法所联合镇综治办派出所、妇联、村委会到学校、村开展《民法典》专题法治讲座,详细讲解了《民法典》中新增的各类法律条文,如离婚冷静期、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套路带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到镇中心学校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方面普法讲座。
 
  开展形式多样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开展逢集见法活动,在集市和人流较多地方设置摊位和法治宣传展板,向广大人民群众分发 《民法典》 普法宣传资料, 重点宣传涉及到财产安全、土地承包、生命安全等方面内容;在镇 LED 显示屏滚动播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 ,让群众 能以更直观方式学习 法律知识,从而 做到 懂法、守法。
 
  组织针对重点群体专项普法。司法所紧跟镇中心工作,做到普法先行,深入辖区人流密集地、农民工聚集地,在组织开展禁毒、反邪教、污染防治等工作同时,有针对性宣传《民法典》中相关法条,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做到为镇中心工作保驾护航。(山东省日照市兰陵县司法局庄坞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