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于春娟 王龙鑫)5月27日上午,年近七旬的张某因村级财务问题与其所在村村委会发生纠纷,到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市中司法所咨询有关维权事宜,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了解事情原委,向其释法明理。
经询问后得知,张某因本村村民承包地合同违约致其所得收益减少,反映到纪检部门后案件迟迟没有结果,心情非常急切,想去上级信访部门反映。于春娟所长耐心向其说明有关合同方面的法律规定,告知其依法维权的有关程序,叮嘱其不要走违法途径越级上访,耐心等待纪检机关的处理结果。因张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于所长再三叮嘱张某保重身体,暂且回家等待。张某走后,于所长前往纪检机关,就张某反映的情况与纪检部门同志进行沟通交流,询问案件进展情况。然后于所长拨通了张某所留电话,将详细情况告知张某,张某思想上的疙瘩终于解开了,长期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话筒将落时,一旁忙碌的工作人员仿佛又听到电话里传来三声感谢。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市中司法所工作人员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和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主动延伸服务触角,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融入日常执法管理各个环节,切实为民排忧解难,赢得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市中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