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许东亚)3月份以来,为更好地开展公证行业队伍教育整顿,山东省聊城市鲁信公证处不但组织公证人员学习党史和政治理论知识,还在为民服务上下功夫,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近日,有一李女士来到聊城市鲁信公证处,想对其已故丈夫名下的财产办理继承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因被继承人的母亲年岁已高且瘫痪在床多年,无法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公证处立即指派公证人员赵燕、张蕾于3月16日前往老人住处,上门为其办理公证。
公证人员耐心地为老人讲解相关法律知识,一步一步完成了询问笔录。收集好相关公证手续后,公证人员立刻回到公证处为当事人办理公证手续,并第一时间为当事人出具了公证书。(山东聊城东昌府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