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德华)为进一步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工作,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司法局高桥司法所采取定位、定人、定心“三定”措施,筑牢社区矫正工作防脱管、防漏管、防再犯罪“三防”城墙,助力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是定位,防脱管
由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平台的监督管理,切实发挥监管平台“电子围墙”的作用,每日两次登录查看定位系统常态化,及时查社区服刑人员的行动轨迹,确定和掌握他们的活动范围,每周两次进行手机定位抽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手机定位异常现象,真正做到不漏一人、不留死角。
二是定人,防漏管
全面落实“定人包案”制度,对重点社区矫正人员落实专人管教。在走访排查中发现和掌握的有违法犯罪倾向或有可能参与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重点对象,由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分管领导、基层司法所负责人及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帮教小分队,落实“一人一案、一事一策”的管控措施,确保重点人员的个案化矫正实施率达到100%。同时,严格执行重点矫正对象“每日一电话、每周一到访”制度,做到实时掌控、实时监管,切实消除和化解社区矫正安全监管隐患。
三是定心,防严重再犯罪
高度重视矫正对象心理矫正工作,全面落实矫正过程中的心理危机和心理健康教育,转化和弱化其消极的思想和心理。通过定期与社区服刑人员交流谈心,有力地促进了矫正对象思想转化,促使他们安心接受矫正改造,有效预防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目前,全镇共有在册的社区服刑人员25名,在司法所的管控下,未发生脱管、漏管、严重再犯罪现象。(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司法局高桥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