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锦泉 于海龙)春季来临,风干物燥,又是一年最强防火季。桃林镇地处我市南部山区,山多林密地形复杂,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依法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山东省诸城市司法局桃林司法所坚持将普法宣传工作挺在护林防火安全“最前沿”,多措并举开展森林防火法治宣传活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主动担当作为。桃林司法所高度重视山场森林防火安全宣传工作,成立了以司法所所长任组长的森林防火宣传领导小组,司法所所长参加镇党委每周工作例会,防火宣传成为每周例会的必讲内容,先后参加镇专题调度会议4次。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实行分片包干制度,定期到包靠社区、村庄林场检查、督导森林防火情况,杜绝了森林火灾隐患和火情的发生。
二是加强骨干培训,提高防火认识。利用镇党委开展森林防火专题会议的有利时机,先后2次对全镇社区干部及护林员进行了森林防火安全法治培训,重点学习讲解了《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了社区干部和护林员对防火知识和重要性的认识。
三是突出主题宣传,强化宣传效果。在全镇十一个社区开展了以“上坟文明祭祖,注意护林防火”为主题的森林防火专项法治宣传活动。新设、更新防火固定宣传牌80多处,悬挂横幅400多条,张贴临时标语1200多条,发放护林防火明白纸2万多份;录制防火知识宣传音频MP3在村内循环播放;建立安全防火微信群,适时普及相关常识,发布有关信息;同时利用法治宣传车进行巡回式防火安全宣传,在全镇营造了浓厚的护林防火氛围,构筑起“横到边、竖到底”的森林防火安全宣传网,真正做到了“防火于未然”。
通过全方位开展森林防火法治宣传活动,为全镇护林防火安全工作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山东省诸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