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培懿)在《民法典》即将施行之际,根据《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12月10日,山东省临清市司法局烟店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民法典》专项集中教育。
在专项集中教育大会上,司法所负责人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解了《民法典》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重大意义,结合日常生活中的典型案例重点阐释了“合同的订立、效力及履行”、“结婚及离婚”、“继承”等内容。司法所负责人表示,《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规定了人们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等方方面面,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司法所负责人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认真学习《民法典》、自觉尊崇《民法典》,依法生活、依法工作、依法办事、依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服从监督管理,努力做守法公民。
通过本次专项集中教育,使社区矫正对象对《民法典》有了更多的了解,对于社区矫正对象今后自觉遵纪守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山东省临清市司法局烟店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