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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兰陵县庄坞司法所组织开展法律顾问进村普法宣传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胡顺胜)为进一步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普法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切实增强基层群众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12月10日,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庄坞司法所组织法律顾问到顾问村开展公益普法讲座。
 
  在村委办公室,法律顾问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宪法》进行了详细解读,重点介绍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形成过程、重要意义,并着重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必须坚持依宪治国,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树立宪法权威。活动中,法律顾问还对《民法典》中见义勇为免责、离婚冷静期、打击套路贷、人身损害纠纷、农民工权益维护等与村民息息相关的条文进行详细讲解,引导村民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
 
  通过宣讲,不仅提高了村民对《宪法》和《民法典》的知晓率,还有效增强了村民的法治意识,提高他们遵法、守法、找法、靠法的意识和能力。(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庄坞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