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仝永俊 李家栋)近日,山东省日照市莒县碁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了一起因工作中操作不当导致工人受伤而引起的健康权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4月份,当事人徐某忠在同村徐甲的板厂干活时,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自己左手手指和左前臂被搅进了机器,当场昏迷。徐某忠当即被送到了莒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过一番抢救治疗,最终受伤的左手只保留了大拇指。徐某忠的家人找到了徐甲要求赔偿医疗费和其他费用30万元,但因双方分歧较大,一直未得到解决。徐某忠只好来到碁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员在了解这些情况后,及时联系到了徐甲,从具体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和道德情理等方面给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分析和劝说。终于使徐甲认识到了自己的责任,当场表示愿意尽自己的最大努力来保障徐某忠的医疗费和伤残补助等费用,避免给徐某忠造成生活困难。经调解,当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医疗费12.8万元由徐甲全部承担,并且徐甲再一次性赔偿徐某忠10万元。当事双方握手言和,徐某忠在收到赔偿款后,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司法局碁山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