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贾海宁 吴立辉)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确保辖区内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近日,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司法局常家司法所组织辖区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认真系统全面的学习了《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
学习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将《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中关于分类管理、报告、会客、外出、执行地变更、走访、核查、考核等具体条文逐一分析讲解,重点讲解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类型的调整和报告方式的变化,并向社区矫正对象传达了关于信息化核查的频次和力度,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新的管理规定,积极接受教育矫正。学习结束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还与每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谈心谈话,进一步强调本次学习的新管理要求,并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生活工作动态,进行针对性地心理疏导和教育帮扶。
实施细则的施行,为辖区内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更加细致的工作依据,通过对《细则》内容的学习,既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自我约束能力,同时也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开展,为强化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奠定了基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司法局常家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