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瀚阳 陈维高)为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工作,依照《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关于集中学习的规定,2020年11月5日上午,山东临沂市沂水县司法局四十里堡司法所联合镇综治办组织开展了十一月份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
本次集中教育的学习内容均选自《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综治办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了《细则》中关于分类管理、分级处遇、集中教育、定期报告、外出审批、外出监管、训诫、警告、撤销缓刑、撤销假释十个部分的规定,并通过假设情景、旧案新讲的方式,深入浅出地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加深理解。
此次是《细则》实施后的首次集中教育,故而意义深远。通过本次集中教育,有效地敲响了社区矫正对象思想警钟,防止社区矫正对象出现思想松懈,避免出现放松自我要求的倾向,预防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监管、教育效果。(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司法局四十里堡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