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何莲莲)大风刮走了高空大棚,砸坏了邻居的车,谁该为之负责?近日,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依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一起高空坠物引起的侵权纠纷。
9月7日,一场大雨伴着狂风席卷而来,大风将王某二层楼房上的铁皮大棚刮走,砸向邻居李某的院子,将李某院内护栏撞坏,最终在落在李某院内停放的的五菱宏光轿车上,不仅将车前盖和车尾刮伤,还把车顶砸了个坑,事后,李某找王某索赔,但是双方因赔偿金额问题无法达成一致,9月15日,李某向依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员崔长文实地走访后了解到,当天风确实很大,很多大棚受损严重,但是王某在二层楼顶搭建大棚,本身属于违法建筑,李某的车停在自家院内,并无过错,因此,此事王某负全部责任毫无疑问,王某也表示,他愿意承担责任,但是赔偿多了他接受不了。调解员了解了王某的态度后,采取“背对背”调解法,先调查李某,李某表示,车是儿子结婚用的车,买了不到两年,下个也结婚就用了,结果出了这事,非常晦气,李某要求王某更换车顶,修复护栏。调解员解释道,《民法通则》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化等,车顶受损程度不大,能维修尽量维修,不能维修再考虑更换,虽然说对方负全责,但是邻里之间要求也不能太过分,更换车顶至少八九千元,确实也没有必要。在调解员劝说下,李某态度有所缓和,表示可以不换顶,但是至少赔偿3000元修理费用和折旧费。调解员见李某松了口,于是趁热答打铁和王某商量,王某表示3000元太多,接受不了,顶多1500元。调解员调查之后,认为双方基本可以达成一致,于是将双方当事人叫到一起,耐心解释到,李某的车修理划伤和坑洞少不了1500,另外毕竟也是新车,王某你在1500的基础上再多出500元,另外王某在事情发生后并没有推脱责任,一直积极配合协商,李某在3000元的基础上再让一步,调解员建议王某赔偿李某2000元车损赔偿,并负责维修院内护栏,双方均表示同意。
最终,双方达成以下协议:1、王某赔偿李某2000元车损赔偿,由李某自行维修;2、王某负责将李某护栏维修好,一周内完成;3、双方以后不得因此事再起争执。至此,一场矛盾纠纷圆满化解。(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依汶镇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