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祥军)为进一步增强防火自救能力,提高安全意识,9月17日上午,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下村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培训中,工作人员结合现实中的真实案例,着重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述了家庭防火的注意事项以及灭火器和几类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教育社区矫正对象要时刻树立火灾防范意识,最大限度的避免火灾的发生。同时借助消防器材,现场进行实战教学。
通过此次培训活动,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强化了防灾、减灾、事故处置能力和火场自救逃生能力,取得了良好效果。(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下村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