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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阳谷县司法局“三步走”推进《社区矫正法》落地见效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韩冰)为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采用“三步走”方法,抓实、做细《社区矫正法》学习贯彻落实。
 
  “学”—深严细学,思想淬炼。新法实施后,阳谷县司法局副局长董存旺高度重视、科学部署,要求社区矫正工作科全体工作人员先学一步、学深学透,确定每周二为“社区矫正法学习日”,重点学习《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目的和意义、工作原则和目标、工作体制和机构设置、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的新变化等内容,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和专业水平,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实施。
 
  “讲”—讲透精神,明确方向。“领学的过程也是学习的过程,与同志们交流学习体会,能够更深刻的理解《社区矫正法》重要内容。”在深严细学的基础上,社区矫正工作科每次“学习日”都由一名工作人员领学,共同研究《社区矫正法》原文,互相交流心得、悟透条例规定,结合实际梳理当前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痛点、难点、堵点,探讨建立合情、合理、合法的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新模式。
 
  “练”—实践锻炼,担当尽责。“根据《社区矫正法》第一章第二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第四条:社区矫正对象应当依法接受社区矫正,服从监督管理等规定,希望你能端正态度,积极配合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科科长陈清远引用《社区矫正法》条例提醒社区矫正对象张某要严格遵守司法所监管规定、服从教育。通过学习,社区矫正工作科全体工作人员进一步掌握了《社区矫正法》精神实质,拓宽了《社区矫正法》具体实施思路,努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