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英启玉)近年来,随着社会基层法治水平的不断提高,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矿坑镇积极贯彻落实基层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多措并举扎实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以群众现实法律需求为导向,围绕村民关切的法律知识,开展法治宣传,针对村民关心的征地拆迁、劳动保障、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纠纷等问题,组织普法志愿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村民学法的主动性与自觉性,实现“要我学法”向“我要学法”的转变。
二是加强法治宣传的代入感。围绕村民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从法律的热点、焦点、盲点着手,以“以案说法”的方式释法说理,将枯燥的法律条例融入真实案例中,通过村民更易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开展富有特色、富有成效的法治宣传工作,着力提高普法实用性,树立群众遇事找法的思维方式,形成法治宣传遍地开花的工作新局面。。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的体系化。通过开展“依法建规、以规治村、民主管理”为一体的民主法治建设,沿着“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的坚定目标,积极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完善村规、组规、家规三级规约,使全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得到根本性的提高,形成法治理念引领、法治方式规范、集体民主决策、依法依规办事的依法治理局面。(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矿坑镇政府)